速豹新闻网 记者 于大龙 赵双红
信用中国近日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东生命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生产包装饮用水,被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产品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邹平市监处罚〔2026〕364号,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7月9日。

处罚文书披露,2026年4月16日,邹平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山东生命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仓库内设置有吹瓶设备3台,生产的5L桶装饮用水空瓶(桶)13个,15L桶装饮用水空瓶(桶)150个,包装好的15L桶装饮用水150桶。山东生命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该列入目录产品(桶装饮用水包装瓶/桶)的生产许可资质。
山东生命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于2025年下半年购买一套桶装饮用水包装瓶(桶)生产设备,但因技术不成熟,此前未正式投产。由于山东生命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平时采购的桶装饮用水空瓶供货商发生变动,为确保完成订单,2026年04月11日,山东生命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了2000个瓶坯,开始生产桶装饮用水包装瓶(桶)。5L的空瓶因为生产设备问题,多次试产均未成型,损耗部分瓶坯,只生产了13个就停止生产。15L的空桶(瓶)生产了300个,通过灌装流水线灌装成品饮用水150桶,还有大部分瓶坯放在黄色编织袋内,在生产车间存放。上述桶装饮用水包装瓶(桶)成本价格为3元/个,货值金额为939元。上述产品均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相关条款,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5L包装桶13个、15L包装桶300个;处以罚款20000元,全额上缴国库。从处罚力度来看,2万元罚款较939元的货值金额高出约20倍,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此类行为保持从严查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