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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全生产条例! 阳信这家企业被罚8万元

2026-05-29 16:17:3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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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 记者 于大龙 赵双红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显示,近日滨州市阳信县华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规定,被依法合并罚款8万元。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实施了“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执法方式,对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各罚4万元,合并执行8万元。

滨州市阳信县华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两项违法行为均涉及《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该条款禁止违章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冒险作业。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次处罚中,监管部门采取了“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执法方式,即对每一项违法行为分别量定处罚金额(各4万元),再合并执行总计8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等公开信息显示,滨州市阳信县华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注册地位于阳信县,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速豹新闻网编辑:赵瑞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