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滨州市“八五”普法规划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滨州将从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加强评估检查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八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县市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市区、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加强政策、制度、机制保障,增强基层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能力和活力,确保普法工作的人财物保障向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基层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健全完善普法经费保障制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切实加强评估检查。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特别是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发出普法提示函、建议书或督办单,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逾期不改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法处理。(杨国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