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科热力有限公司碳基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
(1)山东新科热力有限公司碳基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报批版全本);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QuhOKQdkEEH6LawW049lw 提取码: rkwk。
(2)山东新科热力有限公司碳基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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