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春季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滨州交警采取多种措施,连续奋战,多次开展全市统一集中行动,严查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为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意识,现对查获的各类涉酒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醉驾曝光台
对涉嫌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1.庞宏志,驾驶证号:3723241980****1018,2023年3月12日驾驶鲁MN881W的车辆在无棣县海丰十六路汽车站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21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2.崔鲁滨,驾驶证号:3723011983****1018,2023年3月14日驾驶鲁M1808E的车辆在高新区滨博大道范家村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54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3.刘显明,驾驶证号:2106821986****3755,2023年3月03日驾驶辽F6E829的车辆在滨北办乡镇内路寨子村村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4.郭辉,驾驶证号:3723301986****0054,2023年3月12日驾驶鲁M9968A的车辆在邹平308国道成五村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5.巩佳材,驾驶证号:3703211995****061X,2023年3月03日驾驶鲁CN7Z51的车辆在博兴县曹纯路5公里500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4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1.周洪昌,驾驶证号3723231971****0914,2023年3月19日驾驶鲁M07R85的车辆在沾化区海天大道与清风一路丁字路口附近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曹佃水,驾驶证号3723211966****8530,2023年3月19日驾驶无牌车辆在惠民县魏集镇同韩路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颜景光,驾驶证号3723241956****0314,2023年3月19日驾驶无牌车辆在无棣县海丰街道香榭里大街无棣县第一高级中学门口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江崇臣,驾驶证号3715251986****5039,2023年3月18日驾驶鲁P7DP27的车辆在邹平市范公路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张海深,驾驶证号3723241978****4416,2023年3月18日驾驶鲁M10P57的车辆在无棣县海丰十一路秀萍诊所南20米处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陆永亮,驾驶证号3723211963****0010,2023年3月18日驾驶鲁AMP297的车辆在惠民县故园南路万家水果门口处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7.殷海滨,驾驶证号3723011983****0030,2023年3月17日驾驶鲁MPJ509的车辆在滨城区黄河十路渤海七路以东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8.任光福,驾驶证号3723211987****4035,2023年3月17日驾驶无牌车辆在惠民县李庄镇波涛路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9.夏润泽,驾驶证号1306341988****3533,2023年3月17日驾驶鲁MF1Q09的车辆在邹平市市场东三路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0.侯宗海,驾驶证号3723011970****4838,2023年3月17日驾驶鲁MR9G70的车辆在滨城区滨北办乡镇内路梧桐三路凤凰一路以东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1.佘景秋,驾驶证号3723241946****0332,2023年3月17日驾驶无牌车辆在无棣县海丰十六路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2.李新建,驾驶证号3723251981****0415,2023年3月17日驾驶鲁M6C263的车辆在沾化区富国路富国大桥附近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3.马志禹,驾驶证号3723281999****2113,2023年3月15日驾驶鲁MC620K的车辆在博兴县兴博七路与支脉河北岸路口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4.罗云新,驾驶证号3723251952****4413,2023年3月15日驾驶拖拉机在沾化区国道340罗家村以东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5.王兴岭,驾驶证号3723211965****4910,2023年3月15日驾驶无牌新能源汽车在惠民县辛店镇乡村路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6.肖佳瑶,驾驶证号3723281998****1814,2023年3月14日驾驶鲁C9LV09的车辆在博兴县博城五路与胜利三路交叉口好声音门口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7.张梅成,驾驶证号3723241986****4110,2023年3月14日驾驶鲁MV2311的车辆在滨城区长江二路阳光东路以北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8.刘松,驾驶证号3723211989****5811,2023年3月14日驾驶鲁MD999K的车辆在阳信县商店镇环乡路2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9.许树民,驾驶证号3723011965****3410,2023年3月14日驾驶鲁MR022Y的车辆在滨城区长江二路阳光东路以北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0.张雪静,驾驶证号3723241984****5749,2023年3月14日驾驶鲁MW790M的车辆在无棣县棣新一路K8KTV门口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二次饮酒曝光台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位长青,驾驶证号:3723301973****5879,2023年3月12日驾驶粤D92352的车辆在邹平黛溪三路三八水库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4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2.屈明贵,驾驶证号:3723011966****3812,2023年3月11日驾驶鲁M786P9的车辆在黄河八路渤海四路以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1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来源:滨州交警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