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滨州市政协委员刘宗接受记者采访。
刘宗十分关注创新创业方面的问题。关于如何突出发挥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重要作用,探索农民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利益共享机制,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他从多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一是拓展创业创新领域。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立足地方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市场需求,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定制农业。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开展农产品烘干、贮藏、保鲜、净化、分等分级、包装等商品化处理。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中央厨房、农村绿化美化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打造农业景区景点、农业主题公园、休闲农庄、休闲农业专业村和特色风情小镇等,拓宽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渠道。
二是培育创业创新主体。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通过聘用管理技术人才组建创业团队,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组建现代企业、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共同开辟创业空间。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积极搭建农村电商发展平台,鼓励返乡下乡人员网上创业,建立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培育一批产权清晰、利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创业创新共同体。
三是搭建创业创新平台。鼓励、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参与创建现代农业型、加工制造型、商贸流通型、电子商务型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服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打造创业创新孵化器,吸引返乡下乡人员入驻创业创新。同时要结合当地块状经济和产业特点,依托现有创业孵化平台或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积极设立返乡青年创业孵化园,培育和引进现代农业、文化创意、环保健康、信息经济等相关企业,鼓励返乡创业青年进驻产业园区,共享资源。
四是放宽市场准入。实行“非禁即入”政策,依法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在县级层面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政策咨询、集中办理证照等服务。
五是加强人员培训。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为契机,实施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现代农业人才培训计划、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滨州市渤海英才培育计划,加强创业创新导师队伍建设,建立各类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对返乡下乡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加大对滨州智库的打造,实施有偿知识经验采购,让高层次人才更愿意为基层返乡创业创业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六是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推进农村地区宽带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发挥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在助推创业创新中的作用,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益民服务、现代农业、电子商务、普惠金融等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提供商面向返乡下乡人员开发信息应用软件,提供生产和信息技术培训、农资配送、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导开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观光农业等网上营销,开展农民用网推广活动,利用创业创新大赛、创客论坛等多种形式,培育一批农村电商“新农人”。开展农产品价格分析预警,完善农产品价格分析机制,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按照政策要求,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创业创新。
七是改善金融服务。鼓励开发符合返乡下乡人员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落实融资担保、企业互保、扩大抵押物范围和涉农信贷投放等综合措施。拓宽返乡下乡人员返乡创业融资渠道,研究以大型农机具、财政直补资金、蔬菜大棚、海域滩涂使用权、农产品存货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担保业务,进一步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加强对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返乡下乡人员的金融服务力度,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加大对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发挥农业信贷担保和“农业保险贷”等金融服务精准支农作用。
八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将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符合财政补贴政策的,按规定给予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产业引导基金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与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返乡下乡人员,落实好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对于市级以上高层人才返乡创业应该给与更多的财税支持。
九是落实用地用电保障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用地支持。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开展创业创新。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支持、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厂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闲置校舍、村庄空闲地等创业创新。返乡下乡人员发展农业生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按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十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要高度重视返乡青年创业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返乡青年创业服务领导小组,协同各部门切实解决返乡青年创业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加强对乡村振兴的资金、人员和机构等要素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只有顶层重视下边才会更加高效的配合和重视,很多项目才能更加高效的推进和实施。
十一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开展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助推“1+5”活动,按规定为每名有创业意愿的人员组织1次创业培训、开展1次创业指导、推荐1个创业项目、协助落实1处创业场地、帮助办理1笔创业担保贷款,提升返乡创业成功率。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的各类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为返乡下乡人员在土地流转、项目选择、科技推广、政策咨询、市场信息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建立我们的滨州市自己的创业导师团队,有过成功的创业经验、有自己成熟稳定的企业、有时间有精力愿意帮助年轻返乡创业者可以根据每年服务企业做实施回访,可以设立滨州市十大创业导师之类的荣誉称号,积极带动大小拉小手这样的联动机制。
十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着力推广返乡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返乡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杜喜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