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记者 赵双红
1月17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滨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政策吹风会。发布会上,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郭伟华就加强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住宅区火灾发生相关措施举措作了介绍。
据介绍,2024年,滨州市全面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聚焦高层住宅、老旧小区等场所突出火灾风险,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和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专项整治行动。
统筹推进落实。市政府召开2次重点工作部署会,全方位推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细化了42项重点工作任务。成立由消防、应急为召集人单位,工信、公安、住建等12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市安委办、消安委办联合印发《全市“畅通生命通道”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再检查和明察暗访行动。
注重工作成效。行动以来,累计在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10000余套,升级改造老旧场所消防设施100余处,推动既有住宅小区配建充电端口80000余个,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识别报警系统4000余部,清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上的障碍物200余处,督改占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100余处。
强化社会宣传。联合各行业部门、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紧抓春节、国庆节、暑期及“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老弱病残及农村偏远地区的宣传,针对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畅通疏散通道等专项工作开展集中宣传。开展“站门厅、立路旁、上屏幕、进广场”社会化宣传,在全市各小区设置消防宣传标语横幅,在楼道、高层建筑电梯间等场所张贴消防宣传海报,楼宇电视播放消防公益视频,农村“大喇叭”集中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发布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农村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常识、警示信息及原创科普短视频。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队站对外开放896场次,惠及6.9万人。
郭伟华还就《滨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落实作了介绍。他说,《办法》颁布出台是滨州市推进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大举措,也是为适应滨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创新消防治理的迫切要求。消防救援机构作为消防安全的综合监管部门,在贯彻实施《办法》的工作中,将认真学习并坚决履行《办法》赋予消防救援机构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消防救援机构职能,尽职尽责地促进滨州市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途径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提升广大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进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另外将把《办法》贯彻落实作为消防救援机构年度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全市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治理能力。加强乡镇街道、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等消防安全管理方的培训,让住宅区管理各方明确自身职责,不断提升住宅区管理方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办法》培训,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区消防安全治理中的职能,在小区日常管理中做好《办法》的宣传推广。
细化职责,狠抓落实。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办法》赋予消防救援机构的职责,与应急、公安、住建等部门共同落实好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执法、指导帮扶等相关工作,严格履行《办法》规定,自觉维护法规权威,认真做好本部门工作,同时与各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筑牢住宅区消防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