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记者 赵双红
12月20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滨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有关情况。据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科长高建筑介绍,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作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重要基础,主要体现在“三个明确”。
明确职责分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由市财政局、国资预算单位和国资预算企业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具体在收益收缴方面,市财政局主要负责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组织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国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组织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收益。国资预算企业按照规定申报、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明确收益收缴范围。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股息红利、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等。国有独资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照固定比例上缴利润收入;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应付国资预算单位的股息红利,按照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全额上缴。 转让国资预算单位持有的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形成的净收入,全额上缴。
明确收缴流程。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按照企业申报、国资预算单位核定、财政部门复核、企业上缴等程序进行,在此过程中,明确上缴时间节点,持续跟踪上缴入库情况,及时催缴,确保国资收益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滨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施行,这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进行了明确,市财政保障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董登攀介绍了市国资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近年来,滨州市大力推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推进国资预算与绩效融合方面,做了很多探索。2023年滨州市率先在全省组织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整体评价,通过对国资预算项目的决策情况、过程情况、产出完成情况、发挥效益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进预算资金分配规范化、资源配置合理化,为后续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提供参考。
《办法》首次提出,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绩效管理,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融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让国有资本更加精准发挥作用。通过实施绩效管理,科学设立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杜绝资金低效无效、闲置沉淀等问题,不断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办法》还规定将企业按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情况纳入对企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持续深入贯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国资预算支出结构,重点关注落实国家战略情况、政策效果等情况,推动预算与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资金效能,助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做优,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滨州市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