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记者 赵双红
8月13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大开放、大改革、大发展,全面提升八大品质——亮进度”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专场。据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消费者投诉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蔡磊介绍,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实施。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部门,将会同司法、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持续推进“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统筹消费维权和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全面深化放心消费行动,促进消费环境的提质增效。随着《条例》的正式实施,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强化监管力度,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工业产品质量的监管,实现抽检全覆盖,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推动“你点我检”常态化工作机制,让消费者直接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增强消费信心。
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提升消费环境品质。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在滨州”提升行动,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提升全市消费环境品质,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优化消费维权服务,提高维权效能。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12315投诉举报24小时快速回应机制,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完善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同时,加强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普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下一步工作,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
加强法治保障,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完善配套制度,强化执法力度,确保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聚焦消费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监管创新。针对网络消费、直播带货等消费场景“台前幕后”主体多,“人货场”链条长,“线上线下”管理难,消费者举证难,退货困难等突出问题,将积极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探索监管新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社会共治,构建消费维权新格局。将积极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
总之,滨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把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监管措施、更加高效的服务机制,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