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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场主体未按时进行年报将有这些影响

2024-07-10 17:05:0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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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记者 赵双红

7月10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滨州市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新闻发布会。据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兴华介绍,如果市场主体未按时进行年报,将承担以下后果。

1、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将不能贷款、投资、进出口贸易、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

5、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在企业与他人合作时信用将会遭到质疑,严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6、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7、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依法提交2023年度年报或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将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或吊销登记证。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