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记者 赵双红
3月11日,滨州市召开“大开放、大改革、大发展,全面提升八大品质——亮目标”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统计局专场。据市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张建敏介绍,普查数据质量是衡量普查成败的最根本标准,滨州统计部门始终坚持把数据质量第一原则贯穿于普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具体在三方面发力。
紧盯时间节点。普查登记涉及全市“一套表”单位5018家,“非一套表”单位15万家,抽样个体户近3万家。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要求,正式普查登记时间为1月1日到4月30日。其中“非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企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部门负责范围之外的金融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填报时间截止4月30日。
规范入户登记。强化源头管理,围绕入户流程、沟通技巧和指标解读,多轮次开展直达镇街“滴灌式”培训,提升6000余名普查员业务能力。推动力量下沉,落实干部包保责任制,包保干部带头开展入户登记,摸家底、查实情,真入户、报真数。注重破解难题,坚持“四看四挖潜”,看企业营业规模、人员名册、电子支付、管理系统,挖利润、折旧、税收、薪酬,把账算全算细。
强化数据审核。加强全流程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既防范数据造假,更坚决纠治不报、少报、漏报、错报。压实分级审核责任,对普查数据进行“即报即审”,综合运用关联审核、规范性审核、查疑补漏审核等方法,提高数据审核质效。强化协同作战,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定期进行会商,共同研判行业数据,准确反映各行业发展质效。
经济普查数据来源于千千万万个普查对象,只有普查对象积极参与、认真配合,才能最终形成高质量的普查成果。统计部门将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普查方案要求,组织普查员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登记,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也将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请广大普查对象放心接受普查、开门迎接普查,认真履行普查法定义务,如实、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不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普查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