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杨国永
2月26日,滨州市组织召开“大开放、大改革、大发展,决战决胜2024——亮目标”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专场。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唐海涛介绍,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把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精准精细把好立项、调研、实施“三个关口”,着力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体现到立法全过程、各环节。
把好“立项关”,在编制立法规划计划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编制立法规划计划是立法工作的“施工图”“项目书”。把地方性法规制定的立项权交给人民,这是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具体工作中,一是通过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和网络媒体向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发函等多种方式向人大代表、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等征求意见;三是对立法调研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论证,为是否纳入法规审议项目做好准备。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评估,充分采纳人民群众的意见,最后形成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
把好“调研关”,在法规审议修改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开门立法,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标尺,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立法工作。一是增强立法调研、论证效果。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邀请与法规案有关的机关、团体、专家、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群众代表等参与座谈,广泛听取他们对于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二是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以“一县一精品”工程为抓手,以点带面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形成市县乡三级协同立法联系网络。2023年全市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23个立法联络站、80个立法信息采集点共征集立法意见建议2600余条,把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到了实处。三是保持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坚持法规草案“见报”制度,及时将法规修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吸收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最大程度凝聚立法共识。
把好“实施关”,在法规贯彻落实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地方性法规是否管用,人民是否需要,都要看实施效果。一是持续推动《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走深走实,通过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二是坚持立法后评估和动态维护机制,对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群众意见较为集中、实施效果不理想的,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适时进行修订。三是注重普法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媒体宣传等方式,对法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将立法的过程作为普法宣传的过程,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