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要闻  |  山东  |  中国  |  国际  |  文旅  |  体育  |  评论  |  财金  |  教育  |  汽车  |  消费  |  吃喝  |  映像  |  周刊
首页>滨州频道>内容详情

滨州市住建局:全力做好《滨州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2023-09-28 09:03:1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记者 赵双红

9月27日,《滨州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政策吹风会召开。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朱臣介绍,《滨州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滨州市第一部关于规范和加强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政府规章,对滨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的法治化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市住建局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与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发力、协同配合,全力保障全市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加强学习宣贯。将尽快组织《办法》的集中培训学习,帮助市、县两级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全面理解、深刻领会《办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全面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爱山东”政务服务移动端进行解读,并采取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宣讲等形式进行宣传,促进提升群众房屋使用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减少影响和破坏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为贯彻实施《办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将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滨州市实际,尽快建立健全城镇房屋使用安全长效常态化管理机制,制定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配套制度,提升房屋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危险房屋进行源头管理、信息化管理和网格化管理。建立房屋使用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全面加强监管,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格局,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加强工作监督保障。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信息化和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鉴定维护,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加大对汛期危旧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做好危旧房屋巡视巡察、动态检测、及时解危等工作,杜绝房屋倒塌、人身财产损害的现象发生。

据朱臣介绍,《办法》将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市住建局作为牵头起草部门,《办法》颁布前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建立工作机制,结合实践充分调查研究。《办法》纳入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和工作安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办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全程负责参与文件起草和研究工作,结合滨州市情和房屋安全管理现状问题,与市司法局组成调研团队,到重庆、厦门、烟台等地考察学习,充分开展调研工作,为《办法》的起草打下坚实基础。

找准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在充分调研、充分搜集、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借鉴青岛、杭州、兰州等地市先进经验,依据现有房屋管理各专业领域法律法规,起草《办法》各项条款,并结合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全国危旧房摸底调查以及城市更新等工作,以实践检验《办法》的适用性,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提升可操作性。

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切实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在官方网站以及滨州日报专版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不断修正完善内容,确保《办法》能够真正发挥出最大效力。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