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杨国永
7月19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滨州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据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安鹏介绍,与以前相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多项变化。
统筹开展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前在逢2、7的年份开展,目前已顺利实施7次。本次普查,统一数据时点,统一登记时间,统筹设计指标,数据采集系统对相同指标采取表间摘抄方式,确保普查对象对于同一指标只填报一次。投入产出调查首次应用了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在普查登记阶段,调查单位将台账数据报送到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新增普查内容。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新增了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新设数字经济调查表,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财务状况调查表补充资产负债类指标和损益指标,新设分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调查;加强规下企业能源及生石灰生产调查,加强限下批零住餐商品销售类值及网络销售调查等。
改进普查方法。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优化个体经营户抽样方法。依据单位清查中“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或者“预计今年营业收入”,将全部个体经营户划分为全面调查层和抽样调查层,对全面调查层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对抽样调查层个体经营户按照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5个部分,分别进行抽样调查。另一方面是完善园区统计。制定园区代码编码规则,园区代码规则与统计用区划代码不同,自成体系;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中设置3个园区属性,满足企业同时归属多个园区的需要。各省级普查机构组织制定园区名录库,建立园区和调查单位隶属关系。通过新的园区管理模式,完善和加强园区统计。
采用新技术。在数据采集方式上,强化普查对象自主填报功能。在数据采集手段上,开发移动小程序数据采集等新技术。
完善标准和细则。根据市场主体新变化、统计制度新规定和普查工作新要求,修订完善了《普查单位划分规定》《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细则》等多个普查工作细则。
据王安鹏介绍,经济普查源头数据的采集质量对普查结果至关重要,这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经济普查对象如实填报普查内容。新修改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也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配合普查行为也将依法处罚。《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个体经营户除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①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②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的;③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经营户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报统计数据是统计违法行为,少报数据也属于统计违法,都属于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同样会受到处罚。特别是情况严重的,可能会被列入统计信用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