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滨州市将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1+8+1”落实体系、“12158”民生事实、智慧城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内容。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提前近6个月完成1500台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截至7月6日,全市年内累计建设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1715台,占年度任务目标的114.3%。
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是落实上级新能源汽车推广普及相关政策要求、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年初确定的2023年建成1500台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任务目标,市发展改革委以各县市区2022年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保有量为基数,按照统一比例,提出各县市区2023年建议目标任务,在征求各县市区发改部门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印发。通过明确年度具体任务目标,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推动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及省平台接入工作。
自1月份开始,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县市区加大未接入省平台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摸排力度,对居民小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公园、公共停车场、大型购物广场、长途汽车站、公交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进行重点摸排,每月初上报上月未接入省平台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情况,确保及时掌握和更新充电桩建设有关数据。
为强化激励督促,市发展改革委实行双月通报制度,对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联网情况的通报,将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省平台接入情况及时通报至各县市区,督促各县市区及时掌握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找准差距和不足,激励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县市区加大力度、迎头赶上。
来源:滨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