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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年报对象、时间、方式 滨州市场监管部门权威解答

2023-06-21 15:48:2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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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杨国永

6月21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发布会。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长张洪涛就市场主体年报对象、时间、方式以及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如何进行信用修复等问题作了解答。

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对象为凡是2022年12月31日前在滨州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需要进行年报。

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报送方式根据报送渠道,大致分为三种方式:一是网页版年报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是手机版年报方式,关注市县(市、区)局微信公众号,或者扫描年报二维码;三是纸质版年报方式,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所)领取报表进行填写。

信用修复方式,企业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或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根据原因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补录、修正等,并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网上核实、书面核实、实地核实等方式,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进行信用修复。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