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杨国永
3月20日,“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干2023,奋勇争先向前”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滨州仲裁办专场,市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梁金生就2023年“亮目标”工作情况回答记者提问,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伟民主持发布会。
发挥仲裁优势 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仲裁作为处理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之所以受到越来越多市场主体的选择,是因为与诉讼等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相比,有着不可替代的特点和优势,具体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意思自治,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是否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纠纷,选择仲裁后仲裁员的选定以及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开庭方式都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约定。
二是一裁终局,仲裁裁决即为终局裁决。这也是仲裁的效率所在,普通程序案件在组庭后4个月内结案,简易程序案件2个月内结案,金融仲裁案件在1个月内结案。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裁终局制度大大缩短了解决纠纷的时间。特别是对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比较明确的案件,一裁就产生法律效力,减少诉累,节约成本。
三是高效便捷,更加注重矛盾调解。仲裁庭开庭时气氛较为宽松,有利于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更容易达成调解和解,维护商业合作关系。仲裁不公开审理,当事人的纠纷情况和商业秘密不会泄露,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社会信誉和企业形象,也有利于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提升。
四是专家办案,案件质效更有保障。专家办案是仲裁的一个鲜明特色。目前市仲裁办聘有237名仲裁员。他们中既有曾经从事多年审判、法律实务工作的法官、资深律师,又有高等院校的法学教授及来自各行各业的经贸专家,可以说专业理论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能更好地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仲裁的便捷、高效、灵活、专业、保密等特性已被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认识到。只是仲裁制度起步较晚,人们传统的纠纷诉讼观念还没有改变。事实上,同样的法律效果,选择仲裁会比选择诉讼更为快捷和谐,让仲裁成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任重道远。
近年来,滨州仲裁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多措并举发挥仲裁在解决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2021-2022两年来来共仲裁合同纠纷912件,标的额30亿元;案件质量持续提高,实现连续七年保持无被撤销和不予执行案件。
一是按照“为基层治理助力,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司法诉讼减压”的工作思路,打造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新架构。在省内率先搭建了“人民调解+仲裁”、诉讼+仲裁等衔接机制,将仲裁服务插入非诉调解程序,实行源头控制,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组建滨州仲裁委员会开发区仲裁中心、银行业仲裁中心等两个便民分支机构并投入运营,滨城仲裁分会建成运行,博兴、滨州民商事仲裁中心等分支机构正在筹建,服务滨州经济发展;积极融入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驻法治护航中心,促进诉讼与仲裁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诉讼压力。突出法律普及,以案例说法、给企业家的公开信等形式通过各类媒体广为传播,扩大仲裁的社会知晓率;细化服务措施,对接企业、律所等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了解市场对仲裁服务的需求,及时改善服务模式。
二是按照“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机制,增强服务对象满意度和获得感”的工作思路,部署开展专项为民服务活动,切实提高仲裁公信力。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压减立案办理时间,实现当日立案率98%,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全新的网上立案审理服务,实现市场主体仲裁 “少跑腿”“零跑腿”,成功试行“容缺受理”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充分汲取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新版仲裁规则;树牢 “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理念,改革传统方式,压缩办案时间,适用特别程序,案件30日内结案率达100%,其中最快的从立案到出具裁决结果仅用4天,更加充分发挥仲裁在定分止争中的独特优势。引入快捷仲裁程序,以解决仲裁程序不必要的拖沓问题为导向,繁简分流,简单案件可当即受理,当即审理,当即结案。创设合并立案、合并审理制度,以减少仲裁程序反复,降低当事人过重负担为导向,对主从合同关系以及反复实施和反复订立的合同,实行合并立案、合并处理。增加推荐仲裁员制度,更好的实现当事人对仲裁员的选择权,为便利当事人行使权利增添了路径。设计了专业仲裁制度,对有特殊性的专业领域仲裁实行特别规则。
三是按照“公正、廉洁、高效、和谐”的滨州仲裁品牌理念,着力抓好案件质量效率,实现连续7年无错案,走在全省仲裁机构前列。理顺仲裁案件运行流程,落实办案秘书责任制;开展积案清理专项活动,落实责任,及时督促按期办结;探索改进仲裁裁决核阅制度,增强对仲裁结果监督的效率和效果;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为主,调裁结合”原则,“少敲槌,多解扣”寓调解于仲裁全过程,努力促成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四是机构自身建设不断巩固加强。有序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增加聘用在特定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特长的仲裁员,加强对仲裁员队伍的考核管理;积极组织仲裁员及办案秘书参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仲裁服务水平。
下一步工作中,滨州仲裁将凝心聚力“大干2023”,服务“成就企业家梦想”和“制造强市”战略,聚焦“四力”提升跨越,妥善化解商事纠纷,优化营商环境,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做出滨州仲裁的应有担当。
建设分支机构 延伸仲裁服务触角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只在设区的市设立,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导致县级没有民商事仲裁机构,当事人接受仲裁服务便利度不足,影响仲裁服务的质效。自2022年以来,滨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仲裁事业发展小组全面负责县市区分支机构建设工作,不断延伸仲裁服务的触角,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在县市区设立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有效助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依法化解发展中的矛盾;三是打通仲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最后一公里”,让县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能够就近、快速、和谐化解矛盾纠纷。分支机构建立后,它的主要职责有这么几项:一是开展仲裁普法、宣传推介,让更多市场主体知道仲裁、了解仲裁、选择仲裁;二是与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密切协作,规范落实合同示范文本,帮助提前防范纠纷;三是开展仲裁立案、开庭、调解,协助办理财产、证据保全等工作,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四是开展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深化裁调衔接,搭建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目前,已在滨城、开发区、银行业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取得了良好效果。博兴、滨州民商事仲裁中心等分支机构也在积极筹建。所有这些都为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有益尝试,形成了“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下一步,期待在更多县市区推开这一模式,为平安滨州、法治滨州建设贡献更大仲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