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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标准助力企业实现减排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

2022-09-29 14:19:5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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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杨国永

9月29日上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标准,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结果,滨州市有A级企业5家,B级企业13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2家通过审核。

据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副科长王晓斐介绍,2020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组织对重点区域39个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绩效分级。绩效分级主要从工艺装备水平、有组织排放治理、无组织排放管控、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7个层面进行评定,每个层面制定了不同的分级标准。2021年7月份,生态环境部又印发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的补充说明》,对焦化、水泥、铸造等10个行业绩效分级标准进行了补充,进一步细化了评级标准。

企业在达到上述标准要求后,可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规范(试行)》向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初审。市生态环境局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请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现场复核。原则上,A级企业应达到国家先进水平,由生态环境部现场复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B级企业及绩效引领企业应达到省级先进水平,由省生态环境厅现场复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减少停限产比例。近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滨州市有A级企业5家,B级企业13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2家通过审核。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对企业进行的绩效分级,在鼓励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方面起到了指挥棒的积极效果。通过鼓励环保绩效水平高的“先进”企业,鞭策环保绩效水平低的“后进”企业,以“先进”带动“后进”,提升了环保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同时助力企业实现了减排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