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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司法局:探索建立涉企执法备案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022-09-20 09:03:1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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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杨国永

919日下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擦亮‘滨周到’品牌”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法治保障领域专场)。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滨州市司法局以打造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营商环境为目的,针对涉企执法问题,探索建立了涉企执法备案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针对涉企执法过多、不规范等问题,建立涉企执法备案机制,对涉企执法全流程进行监管。备案涉企执法计划,各执法部门制定的涉企执法计划要向同级司法局备案,不得超出计划范围到企业执法检查。备案现场执法过程,统一印制《滨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备案表》三联单,执法人员必须持三联单到企业检查,如实记载检查内容,三联单由企业、执法部门各执一份、交同级司法局备案一份。备案重大执法决定,行政执法部门如对企业作出20万元(含)以上的罚款、查封扣押等重大执法决定的,要将执法决定副本报同级司法局备案。截至目前,全市共备案涉企执法计划127个、现场检查7011次、重大执法决定300个,涉企执法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乡镇涉企执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乱罚款、委托行政处罚等专项监督4次,抽查行政执法案卷173余件,发现各类问题189个,及时反馈有关执法部门整改,防止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创新开展行政执法普法双评议工作,广泛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价,监督执法部门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监管,对6081名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清理不合格人员341名。定期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12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罚、轻罚机制,公布《滨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456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免除行政处罚;对50项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行政处罚。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共作出不罚、轻罚案件6950起,惠及市场主体1567个,减免涉案金额900余万元。同时,建立企业直报点制度,搭建企业直报微信群,定期对企业进行回访,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涉企执法政策。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