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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支持范围 加大支持力度 新修订《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发布

2022-05-27 14:58:3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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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薛凯旋

5月27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据滨州市科技创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冯松魁介绍,新修订的《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扩大了支持范围,包括平台建设、人才服务、技术转移转化等内容。

一是增加了对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包括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二是增加了对人才服务的补贴,对首次备案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和新批准建设山东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的补贴;三是扩大了对技术转移转化及服务的支持范围,新增围绕滨州市“十强产业”关键技术难题“揭榜挂帅”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补贴;扩大技术就地转化支持范围,原办法对购买入驻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的企业、机构(单位)自研技术转让(许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服务,给予技术输入方补贴,现办法对购入技术的来源地无地域限制,同时鼓励本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向外技术输出。

发布会介绍,渤海科技创新券创新性体现在支持范围、支持力度方面。支持范围更广体现在支持范围包括技术转移转化及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创新平台建设、人才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创业宣介活动等6个方面13条补贴措施,包括了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阶段。支持力度更大体现在补贴额度和比例高,同一法人单位每年最高可享受100万元的渤海科技创新券补贴,对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和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的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等经费支持不受最高100万元限额的限制。对围绕滨州市“十强产业”关键技术难题“揭榜挂帅”揭榜成功并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按实际研发投入最高30%的比例给予企业补贴,预约使用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平台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发生的与科技创新活动有关的检验、检测、试验、分析等费用,在省创新券补贴60%的基础上,再补贴20%。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