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杨国永
3月25日,滨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上,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晓明介绍了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相关情况。
滨州市本轮疫情发生后,滨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市场监管“稳价”职能,主动作为、迅速行动,持续开展价格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目前,全市日常生活物资价格总体平稳。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公开价格监管措施,加强社会舆论引导。针对疫情防控可能带来的物价上涨情况,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密切关注,强化提醒和告诫。3月13日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公开发布《稳定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公布5类常见价格违法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督促依法诚信经营,鼓励市民积极投诉举报;出台《关于滨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事项通知》,明确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标准。
二是启动价格监管日报告制度,关注市场价格动态。与发改、商务等有关部门一道,密切跟踪价格走势,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启动价格监管工作日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全市米面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情况,及时准确把握全市价格监管、价格投诉举报处理和案件办理情况,对价格投诉举报反映集中的重点商品价格进行了跟踪分析,提高价格监管的主动性、精准性。
三是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严打价格违法行为。持续加大价格领域专项监管执法力度,对大型商超、零售药店、社区超市等开展重点检查,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出重拳、下猛手,严厉打击,形成震慑。至3月24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数3187家次,价格提醒告诫5527次,纠正价格违法行为29起,处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4起;立案查处哄抬价格行为3起,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处置群众反映价格问题。对投诉举报两个小时回应、快速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截至3月24日,全市共处理相关价格投诉举报件50件,办结率100%。 广大市民如果发现个别商家存在哄抬物价等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