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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共享用工服务 实现企业劳动者多方共赢

2021-12-29 08:41:0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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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滨州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滨州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相关情况。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滨州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共享用工服务,实现出借企业、借用企业、劳动者的多方共赢。

共享用工模式是指:员工富余单位与缺工单位之间进行劳动力余缺调剂,将员工富余单位的员工在一定期间内出借至缺工单位工作,员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不变,仍由原单位对该员工承担劳动法上义务的用工模式。

共享用工主要适用三种情形:一是受疫情、缺乏订单、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影响,企业需要停产一段时间的;二是在生产淡季,企业出现富余员工的;三是行业特殊性决定,企业只需要季节性用工的。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企业,可以在滨州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信息核实无误后,平台将提供双方对接服务,并对共享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调解处理。

滨州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主要有以下好处:对出借企业来说,通过共享用工,一方面,出借企业无需负担员工出借期间的工资和生活费,降低了人工成本负担。另一方面,出借企业无需与富余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和支付经济补偿,避免了解雇成本支出。一旦出借企业订单恢复或进入生产旺季,出借的员工可以返回出借企业工作,增加了用工的灵活性。

对借用企业来说,通过共享用工,借用企业可以解决临时性、季节性缺工难题。相比于借用企业直接招聘员工,因借用企业与借用的员工不建立劳动关系,借用企业在借用期满后可以将借用员工退回出借企业,因此,借用企业用工的灵活性更高,还能避免解雇成本支出。

对劳动者来说,受多方面影响,部分外向型企业停工停产,劳动者难以重新就业,从原企业领取的生活费也比较低。通过共享用工,劳动者从停产企业到借用企业临时工作,劳动者不仅解决了就业问题,而且能保证借用期间的工资基本不变。(杨国永)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