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3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滨州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并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据滨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骥夫介绍,针对《管理办法》的普法宣传,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拟通过三种形式开展。
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推动《管理办法》家喻户晓。即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进行解读的同时,通过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市场、进车站等形式进行现场面对面解读、咨询,并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宣传漫画、现场宣讲等多种途径和形式,进行最广泛最直接的宣传。
开展全方位教育培训,推动《管理办法》深入民心。《管理办法》实施以后,首先对全市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各在建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同时,委托社区指派优秀业主代表参加《管理办法》的教育培训活动,对《管理办法》进行深入解读,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对《管理办法》有全面的认识和深入的了解。
结合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相关市直部门联动、市县联动优势,借助各类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各类督导调研行动开展的机会走进工地、社区进行宣传。层层压实责任的同时,主动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发挥《管理办法》应用效力,确保其落地落实。
《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滨州市整治建筑外立面工作来说,迈出了法治化管理进程的关键一步。接下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依据,为驱动,为抓手,会同市司法局等其它成员单位,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为根本目标,齐心协力,全力以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从外立面整体风格协调的角度出发,确保建筑装饰装修的造型、风格、色彩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其次,外立面要与周边建筑和环境相协调,达到和谐统一,体现教育公共建筑特色;另外,对该项目外立面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外立面实施效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沟通协调。要勇于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对于要整改的工作,需要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联系、第一时间处理,同时,各相关科室、分局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确保将工作落实到位。
加大普法宣传广度。建筑外立面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是构成城市景观的主要元素,更是展现城市品质的关键点和着力点,因此,对外立面的管理工作至关重要。要把《管理办法》的普法宣传融入到以后整治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细枝末节中,让大家都了解《管理办法》,遵守《管理办法》的法律条文,使《管理办法》能够真正有效地指导全市建筑外立面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杨国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