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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曝光台丨6月份第1批,滨州交警实名曝光这些酒驾司机!

2023-06-14 08:36:4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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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曝光台丨6月份第1批,滨州交警实名曝光这些酒驾司机!

对涉嫌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1.孙兴平,驾驶证号:3723211979****8951,2023年6月1日驾驶鲁MD881N的车辆在惠民县清河镇丁庄街以东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2.时锟,驾驶证号:3723301984****4238,2023年6月2日驾驶鲁MDG960的车辆在邹平市鹤伴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51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3.徐德胜,驾驶证号:3723241980****0313,2023年6月6日驾驶鲁MA257Q的车辆在无棣县海丰十六路与棣新三路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4.梁荣香,驾驶证号:3711211985****3363,2023年6月6日驾驶鲁M3858C的车辆在黄河十二路渤海九路路口以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5.许青立,驾驶证号:3723251982****0015,2023年6月11日驾驶鲁MZ167P的车辆在黄河三路渤海八路路口西15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85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1. 姜云建,驾驶证号:3723251981****3618,2023年6月1日驾驶鲁MS599W的车辆在滨州市梧桐七路凤凰二路以南100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 郭浩,驾驶证号3723251991****4413,2023年6月2日驾驶鲁MP9H76的车辆在沾化区富城路清华园小区北门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张新海,驾驶证号3723281976****0031,2023年6月2日驾驶鲁MW128Y的车辆在博兴县锦秋办事处院庄村北头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赵国梁,驾驶证号3723301994****5452,2023年6月2日驾驶鲁MN665R的车辆在邹平市鹤伴五路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杨震,驾驶证号3723211990****8516,2023年6月2日驾驶鲁M68R11的车辆在惠民县魏集镇乡村路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尹雷雷,驾驶证号3723011988****541X,2023年6月3日驾驶鲁M5693D的车辆在黄二渤一以西1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7.王璐,驾驶证号3723251988****3655,2023年6月4日驾驶鲁MF5L77的车辆在沾化区泊黄路东小杨村附近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8.侯秋华,驾驶证号3705221978****0821,2023年6月4日驾驶鲁MT202Y的车辆在黄河八路渤海一路路口北1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9.边洪志,驾驶证号3707051982****1011,2023年6月4日驾驶鲁MAS848的车辆在长江八路渤海二十五路路口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0.辛全芹,驾驶证号3728021971****7112,2023年6月5日驾驶鲁BG206T的车辆在高新区堤坝路与小营浮桥路口以西2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1.徐勇,驾驶证号3723251979****4017,2023年6月11日驾驶鲁MEB032的车辆在黄河三路渤海八路路口西15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2.刘峥峥,驾驶证号3723011989****1431,2023年6月11日驾驶鲁MF3B65的车辆在滨北办乡镇内路梧桐七路凤凰二路路口南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3.章恒瑜,驾驶证号3705021986****6432,2023年6月10日驾驶鲁E9167D的车辆在高新区黄河大桥南转盘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4.夏海亭,驾驶证号3723011987****4418,2023年6月10日驾驶鲁ME155X的车辆在黄河三路渤海八路路口以西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5.杜银海,驾驶证号3723011968****1933,2023年6月10日驾驶鲁MAG202的车辆在黄河二路渤海二十路以东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耿科,驾驶证号:3723301984****5132,2023年6月10日驾驶鲁MN9F68的车辆在邹平市黛溪三路老公安局南3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2.刘水东,驾驶证号3723281973****2117,2023年6月7日驾驶鲁M6033R的车辆在博兴县曹纯路庄科村南路口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来源:滨州交警发布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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