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乘人员安全文明意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滨州交警针对主城区电动自行车未挂牌上路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未按信号灯通行、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以赴,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持续加大主城区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仅10月26日,滨城区、经济开发区、沾化区主城区查处违法停车327起、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134起、现场处罚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50余起。
齐抓共管
滨州交警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召开校园周边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就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进行研判会商。通过建立长效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警校”协同共治。同时,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制定治理方案,列出整治措施和建议,全力推进治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支队机关警力要充实基层一线,全心全力投入到路面交通秩序管理中;大队、中队要分工再细化,重点再突出,针对主城区不文明驾驶行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查处整治行动,全力营造文明、畅通、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城区主要路口督导检查秩序整治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治理这一当前重点工作,指出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大警示曝光力度,规范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秩序。
严查严控
针对主城区电动自行车未挂牌上路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未按信号灯通行、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滨州交警根据工作实际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30余次,在城区主干道主要路口分别设置固定及流动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点,加大现场查处力度,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控。
多方联动
滨州交警联合市场监管局、市外卖行业党委、美团外卖滨州分公司联合举办“文明骑行安全配送”宣誓行动,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守护校园周边文明交通秩”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滨州交警在严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各类违法的同时,针对重点群体、重点企业及时开展教育宣传,同时深入学校、市场、企业、农村、街道等地开展专题宣传,对过往群众面对面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同时曝光了一批违法驾驶人和违法车辆,制作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更精准、更亲切、更接地气的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知识进行宣传,让交通安全深入人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来源:滨州交警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