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自2022年6月15日起,城区十条道路确定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道路名称 |
起止点位 |
1. 黄河二路 |
渤海五路至渤海二十四路 |
2. 黄河五路 |
渤海五路至渤海二十四路 |
3. 黄河八路 |
渤海五路至渤海二十四路 |
4. 黄河十二路 |
渤海五路至渤海二十四路 |
5. 渤海五路 |
黄河一路至黄河十二路 |
6. 渤海七路 |
黄河一路至黄河十二路 |
7. 新立河东路 |
黄河一路至黄河十二路 |
8. 新立河西路 |
黄河一路至黄河十二路 |
9. 渤海十六路 |
黄河一路至黄河十二路 |
10. 渤海十八路 |
黄河一路至黄河十二路 |
二、严管时段
全天24小时。
三、严管措施
严管路段内(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车道及人行道)除停泊车位外,禁止机动车辆停放。在严管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立即通过现场查纠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依法予以取证、处罚、拖移。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
不只是交通秩序严管路,
任何时候、任何道路,
广大司机切勿为了自身方便
就随便把车一横,
务必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按照规定,
这些地段和时段都不能停车!
①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②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③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④ 交警部门划定的允许停车限时时间段以外的时间不得停车。
来源:滨州经济开发区交警